为什么一个基层的司法所长能让群众真诚爱戴?为什么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能让百姓深怀感激?为什么一位身患癌症的干部依然忘我工作?15年来,承德县八家乡司法所长李兴志以自己的青春、热血和汗水诠释了“常思百姓心头事,乐为群众解纷争”的庄严承诺。
乡领导把他当作“顶梁柱”,乡亲们把他视为“主心骨”。老百姓无论大小事只要产生了纠纷,第一句话就是“找李兴志去”。
今年50岁的李兴志生于八家乡桑园村。1984年高中毕业,被承德县政府招聘为工作人员,一直在基层摸爬滚打。1999年1月,被任命为乡司法所长后,怀着“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信念,走遍全乡的山山水水和家家户户,主持参与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800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150多起。
由于工作中的出色表现,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李兴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受到了罗干等原中央领导同志的接见,被省司法厅记一等功一次。乡领导把他当作“顶梁柱”,乡亲们把他视为“主心骨”。百姓无论大小事只要产生了纠纷,第一句话就是“找李兴志去”。
2003年秋季的一天,于杖子村几十名群众来到乡政府,进院就喊:“李所长,你不给解决问题,钱我们不要了,把他的腿打断!”
李兴志马上将他们让到调解室,稳住情绪,询问原因。原来是村民在承秦公路郭某承包段干活,郭某因工程亏损,没有支付工钱,准备偷偷跑掉时,被村民发现将人扣住。
了解情况后,李兴志向村民讲清私自扣人是违法的,有问题要靠政府和法律解决。
在李兴志耐心说服下,群众将郭某送到司法所。可谈到所欠的7.6万元工钱,郭某表示“就是要了我的命,也没有钱,你们爱怎么着就怎么着。”
面对郭某,李兴志从法理到情理,苦口劝说,郭某最终答应筹款支付工钱。可郭某是外省人,工程又赔了钱,协议履行困难。李兴志再次与修路指挥部协商,促成了指挥部先借钱给郭某,当场将拖欠工资全额发到了民工手里。
就这样,李兴志硬是凭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坚定信念,凭着一名司法行政干警的敬业精神,凭着对老百姓高度负责的情怀,走出了一条具有自己特色的维权路。15年来,他多次奔赴北京、东北三省、张家口、唐山和承德市八县三区等地,处理农民工劳务纠纷和伤亡事故上百起,累计为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和伤亡赔偿金近千万元。
“大事不放过,小事不耽搁。”对于群众中的各种矛盾小事,李兴志也总是用心对待,认真解决。
彭杖子村70多岁的村民王某,身患多种疾病,老伴早年去世,与同样身患疾病的三儿子一起生活,由于没有生活来源,娘儿俩衣食无着,另外两个儿子又不管,伤透了老人的心。
李兴志听说后,马上与村调解员一起介入此案。经过一天几个回合找王某的两个大儿子及媳妇讲法律,讲案例,摆道理,终于打动了三兄弟的铁石心肠,达成了赡养协议。老人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握住李兴志的手,长时间哽咽地说“谢谢,谢谢!”。
在长期的调解工作实践中,李兴志总结出了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六字法”,即:早、快、稳、实、细、活。“五个坚持”,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法律宣传,坚持教育疏导,坚持调查取证,坚持依法处理。还探索运用了“亲情法”、“慢炖法”、“和泥法”等工作方法。
得病时老母亲73岁,12岁的儿子常年胃疼,我是家里四口人的顶梁柱。唯一的希望就是肿瘤是良性的,我绝不能倒下
如果不是面对面采访,没人能相信,一个被医生宣判还有半年生命的肝癌晚期病人,4年之后竟然奇迹般地活着;没人能相信,一个做过13次化疗、身体两个部位做过伽玛刀、右肺有6个黑点、咳嗽一下就可能发生病理性骨折的50岁的病人,依然坚持在基层一线,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2010年10月21日上午,一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纠纷在八家乡司法所调解室进行调解,李兴志突然感到右侧肩膀下坠,右手麻木,胸部疼痛,手中的笔也掉在了地上,但他仍坚持将纠纷调解完成,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此时已经是下午4点多钟。第二天,他才租车到承德进行身体检查。
“你多大岁数啊!”看着拍出的片子,医生关切地问。
“46”
“有点年轻啊!”医生惋惜地说。
“我当时一听就懵了,脑子一片空白,心想得的不是好病。”李兴志回忆说。
手里拿着彩超片子,李兴志走到医院楼外一个角落,慢慢地点上一颗烟,缓缓地吸着。
检查结果显示:肝部球状瘤体6.8*4.6厘米,已有鸭蛋大,旁侧还附着2个2.0*1.9厘米核桃大的小瘤,并伴有肾上腺转移。
有医生判断:这是肝癌晚期。生命时间少则3个月,多为半年。
晚上回到家后,李兴志一边收拾东西,做着去北京检查的准备,一边对老母亲说:“我肝上有病了,病不太好,您在我这再住上10年,帮我把孩子拉扯大……”
母亲听出了儿子的弦外之音,鼓励他:“别担心,该咋治咋治……”
“我得病时老母亲73岁,12岁的儿子常年胃疼,我是家里四口人的顶梁柱。唯一的希望就是肿瘤是良性的,我绝不能倒下!”李兴志告诉记者。
“当时儿子经常哭闹,老是出汗,喊胃疼,去北京检查了四次,才最终确定为胆汁反流性胃炎。”李兴志说,“我到北京做介入治疗后回到家里,儿子被迫送到表弟家,好在孩子的病在年底治好了。”
乡亲们特有的问候和表达方式,让我想着将来怎么回报人家啊!当事人感谢我,经常说哪哪个事是我给解决的,要不忒受气了,说着说着眼圈就红了
2011年7月8日,当事人金海(化名)找李兴志来了。
金海的妻子患白血病,妻妹捐献造血干细胞用于治疗,一个月后其妻不治死亡。妻妹在姐姐去世后,以捐献造血干细胞后,身体抵抗力下降,时常感冒,浑身疼痛为由,要求金海给予100万元补偿。不给,就闹。还到金家砸电视、毁东西,公安民警出面处理后,过两天依旧。几个月下来,没得消停。去法院解决,她又坚决不去。
李兴志接手后,经数次分别谈话,掌握了情况,依据法理,明确告诉金海妻妹,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器官不允许买卖,就是卖也不可能卖到百万,要求过高不利于解决问题。两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各执己见,均未达成协议。
矛盾不解决,李兴志心里不踏实,他就登门拜访双方的亲朋好友,恳请亲属出面做工作。8月30日,第三次召集了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参加的调解会,从上午9点到下午3点多,连续6个多小时的亲情打动、真情感动及法律运用,达成了调解协议。
“我当时看到李兴志脸色苍白,嘴唇青紫,头上冒出了滴滴汗珠,才知道李兴志是带重病为我们调解,我特感动,现在想来,多亏兴志帮我把这个事做了了断,不然这辈子也还不完人情债啊!”4月19日,现年64岁的金海向记者回忆说。
从此,李兴志得病的消息在乡亲们中传开了。
桲椤台村于希云和妻子池桂云,听说一个偏方,特意跑到河套,抓了20只蟾蜍,在锅里放上鸡蛋用凉水煮,把发麻的鸡蛋趁热给李志兴送来。
桑园村75岁的老汉吴俊义拎着一布袋小米,来到乡调委会拉着李兴志的手说:“兴志啊!大爷对不起你,要不是为大爷的事操心,哪能得这个病呀!没别的,这点儿小米你补补身子吧!”之后,又掏出200元钱塞给李兴志。李兴志连忙推了回去说:“我的病您别担心!您岁数大了,这钱您留着自己用吧。”
开春的一天上午,八家村68岁的宋文荣老人将一塑料袋摘好的山苦麻菜放在了李兴志的办公桌上,眼含泪花地对李兴志说:“你整天为大伙操劳,才累出这个病。这是我刚从山上挖的野菜,送给你,吃了败火!”
……
乡亲们用真诚的心、朴素的情感探望着他们心中牵挂的人。但对拿钱看望他的乡亲们,李兴志都婉言谢绝。他总对乡亲们说:“我的医药费国家报销一部分,各级组织救助一部分,剩余的自己能扛,不能给大家添麻烦。”
“乡亲们特有的问候和表达方式,让我想着将来怎么回报人家啊!当事人感谢我,经常说哪哪个事是我给解决的,要不忒受气了,说着说着眼圈就红了。”李兴志说。
笔者面前的李兴志,由于化疗的作用,头发脱落,他戴着一顶帽子,发白的脸上看不到憔悴,让人看到的是乐观坚毅;从他清凉的眼眸里,看不到对癌症的恐惧,而是信心满怀。
八家乡主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刘瑞祥印象最深的是,每次李兴志住院化疗期间或刚一回到家里,就会给自己打电话,问问乡里忙不忙,哪个村还有需要调解的案子。
他每次治疗后身体稍有好转就立即回到工作岗位,早上从家里带上煎好的中药上班,中午时喝。领导和同事看在眼里、疼在心上,劝他回家休息好好养病,他总是微笑着说:“我离不开司法所,群众需要我,我更放不下群众”。
“4月15日,当他听说八家村和深水河村还有四起土地边界纠纷案子没有得到解决,综治员力不从心的时候,主动要求跟我一起到村里,从上午9点一直调解到下午3点,最终都拿出了调解意见。我看着兴志累得说话都气短了。”刘瑞祥说,“兴志那种乐观向上、笑对人生的精神深深感染着我。”
老百姓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有数,有时需要给个面子或台阶。当事人就像挂在杆子上,落地下来就好了,我就是那块垫脚石。解决事的时候,分散了注意力,累了吃点止痛药,睡个好觉,心里挺痛快
工作中,李兴志不仅“沉得住气”,而且善于“察言观色”“望闻问切”,做到既讲政策、法律,又讲感情、道德,妥善化解着各种疑难复杂纠纷。
承德县海源萤石矿坐落在八家乡桲椤台村五组深山区,该矿爆破施工时,村民关某说自己的老房子被震坏了,要求赔偿,并和妻子几次去施工井口阻工,矛盾随时都有激化的可能。
为了把矛盾纠纷及早化解、调处在基层,去年李兴志带领全所人员先后四次到企业和当事人家中座谈了解情况,找准纠纷切入点,反复沟通调解,2013年11月18日,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协议,这起疑难纠纷圆满画上了句号。矿方负责人张大伟感激地对记者说:“李所长为我们矿上的事没少操心,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百姓心里有杆秤,在每一次的调解中,他们都会称一称公正公平的分量究竟有多重。因此,李兴志牢记着“群众利益无小事”这句诤言。
彭杖子村张某有一台农用车,2013年9月17日,张某将农用车交给南杖子村徐某驾驶,给郭某养殖场往外运土,徐某(无证驾驶)在运土的过程中发生机动车侧翻、受伤住院花费1.7万元。
徐某出院后,向八家乡调委会提出让张某、郭某赔偿自己住院的损失,李兴志带病主持调解,先后两次组织当事人学习相关法律,协商赔偿事宜,最终三方当事人于2013年11月25日达成协议,对调解结果都非常满意。
每次调解完一个案子后,李兴志都会在调解室坐上一会儿,回味一下。“我感觉就像自己的事解决完了,心里特别轻松、敞亮,一块石头落地了。老百姓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有数,有时需要给个面子或台阶。当事人就像挂在杆子上,落地下来就好了,我就是那块垫脚石。”
在八家乡司法所调解室,笔者看到印有“心系百姓,勤政爱民”、“执法公正,为民解难”等一面面锦旗。
今年4月,李兴志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曾获“2012年度感动承德十大新闻人物”、“承德市第四届道德模范”等近20项荣誉。对于这些荣誉,李兴志说:“这是大家的。”“有时觉得不好意思,过后就忘了。”
“只要我的病能控制住,就会继续工作。老百姓有时点名让我办,所以他们的大小事必须化解,接手的事就要弄成。解决事的时候,分散了注意力,累了吃点止痛药,睡个好觉,心里挺痛快!”
对于这片耕耘过的土地,李兴志心有不舍,心存感恩,所以不能停步……
在他看来,常思百姓心头事,以积极的工作和豁达的态度面对病魔、面对人生,活着才更有意义!